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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小红诉被告徐磊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6)内0521民初5869号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6-12-27
案件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内0521民初5869号

当事人:

原告吴小红,女,1983年1月29日出生,蒙古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

被告徐磊,男,1987年4月11日出生,民族、职业不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小红诉被告徐磊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吴小红于2016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吴小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吴小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吴小红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杨志远

书记员:

书记员谭宏志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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