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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佳、向红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鄂2802执3232号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2-23
案件内容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2执323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刘诗佳,男,生于1991年01月0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利川市。

被执行人向红玲,女,生于1994年12月29日,汉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利川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刘诗佳与向红玲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长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鄂2802执32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王广郊

书记员:

书记员袁浩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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