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佳、向红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鄂2802执3232号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2-23
案件内容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2执323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刘诗佳,男,生于1991年01月0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利川市。
被执行人向红玲,女,生于1994年12月29日,汉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利川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刘诗佳与向红玲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长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鄂2802执32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王广郊
书记员:
书记员袁浩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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