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谭培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粤0783民初1834号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10-22
案件内容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783民初1834号
当事人:
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地址:开平市长沙幕村路33号。
法定代表人:伍文竞,男,该村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长青,男,是广东潭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秀莹,女,是广东潭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谭培练,男,197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开平市,现住开平市。
审理经过:
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谭培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5日立案,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于同年5月17日以被告谭培练已缴清所欠租金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781.76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90.88元(此款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已预交),由原告开平市长沙街幕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许眉笑
书记员:
书记员梁佩琼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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