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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贞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案号: (2018)浙1003执385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5-09
案件内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彩贞与被执行人张春梅、王道富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张春梅、王道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张春梅、王道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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