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广圣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辽0214执2339号之一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8-12
案件内容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辽0214执2339号之一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153号。

被执行人:孟广圣,男,1981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普兰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孟广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孟广圣在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39账号内的(人民币)370000.00元,期限为壹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审判员:张海川

书记员:

书记员:王德志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