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龙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皖0104执2494号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4-20
案件内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皖0104执2494号
当事人:
被执行人:陶龙龙,男,1990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芜湖市芜湖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陶龙龙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陶龙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7)皖0104执249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吴成莹
审判员朱毅
审判员张升
书记员:
书记员刘天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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