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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龙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皖0104执2494号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4-20
案件内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皖0104执2494号

当事人:

被执行人:陶龙龙,男,1990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芜湖市芜湖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陶龙龙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陶龙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7)皖0104执249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吴成莹

审判员朱毅

审判员张升

书记员:

书记员刘天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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