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夕兵与被执行人晁召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豫0825执349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3-29
案件内容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825执34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陈夕兵,又名陈叙兵,男,196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金山村人,现住温县岳村街道办事处新建街。
被执行人:晁召雨,男,1972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振兴路新苑小区**楼******。身份证号:5102211968********。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夕兵与被执行人晁召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于2019年1月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3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豫0825执3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牛卫平
审判员杨得坡
审判员杨太平
书记员:
书记员张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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