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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夕兵与被执行人晁召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豫0825执349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3-29
案件内容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825执34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陈夕兵,又名陈叙兵,男,196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金山村人,现住温县岳村街道办事处新建街。

被执行人:晁召雨,男,1972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振兴路新苑小区**楼******。身份证号:5102211968********。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夕兵与被执行人晁召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于2019年1月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3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豫0825执3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牛卫平

审判员杨得坡

审判员杨太平

书记员:

书记员张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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