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广世龙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辽0115民初427号之1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7-15
案件内容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5民初427号之1
当事人:
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住沈阳市辽中区。
负责人:杨济铭,
被告:广世龙,男,住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审理经过:
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世龙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受理费499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曹健刚
书记员:
书记员肇林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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