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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广世龙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辽0115民初427号之1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7-15
案件内容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5民初427号之1

当事人:

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住沈阳市辽中区。

负责人:杨济铭,

被告:广世龙,男,住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审理经过:

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世龙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辽宁辽化肥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受理费499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曹健刚

书记员:

书记员肇林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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