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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强辉、陈策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8)皖0403执187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12-17
案件内容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皖0403执187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朱强辉,男,1991年9月24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南是田家庵区,现住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

被执行人:陈策,男,1993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朱强辉与陈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请人朱强辉于2018年1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经审查,申请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8)皖0403执18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审判长王坤

审判员吴雪松

审判员蔡兆祥

书记员:

法官助理李林

书记员耿云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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