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强辉、陈策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8)皖0403执187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12-17
案件内容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皖0403执187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朱强辉,男,1991年9月24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南是田家庵区,现住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
被执行人:陈策,男,1993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朱强辉与陈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请人朱强辉于2018年1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经审查,申请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8)皖0403执18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审判长王坤
审判员吴雪松
审判员蔡兆祥
书记员:
法官助理李林
书记员耿云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