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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杭利、周晓利与被执行人榆林市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陕0802执460号
案由: 所有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9-23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周杭利、周晓利与被执行人榆林市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榆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判决书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一、撤销被执行人颁发给第三人周杭璋榆市国用(X)字第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撤销被执行人2002年1月10日颁发给第三人周勇、周聪的榆林房权证字第X号《房屋产权证》。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本院于2020年4月9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按照执行通知书内容履行义务,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执行费50元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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