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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义亮记与被执行人何仁新、蒋新伟、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19)湘1125执456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9-29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义亮记,男,1971年8月2日出生,瑶族,务农,住江永县。

被执行人何仁新,男,1974年12月15日出生,瑶族,居民,住永州市冷水滩区。

被执行人蒋新伟,男,1973年7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永县。

被执行人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西路**长盛岚庭****。

法定代表人:秦伟辉,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义亮记与被执行人何仁新、蒋新伟、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何仁新、蒋新伟、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18)湘1125民初65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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