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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李玉良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京0113民初12928号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11-09
案件内容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3民初12928号

当事人:

原告:李某,男,2004年9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号码×××。

诉讼代理人:孟庆童,北京达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玉良,男,1957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玉良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审判员肖承生

书记员:

书记员高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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