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8)甘0825民初2110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庄浪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8-12-18
案件内容
甘肃省庄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甘0825民初2110号
当事人:
原告:周某,甘肃省庄浪县人,个体户。
被告:田某,甘肃省庄浪县人,个体户。
审理经过:
原告周某与被告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立案后,原告于2018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周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500元,由周某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郑云鹏
书记员:
书记员王雪敏
裁判日期: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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