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何绍俊、李小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8)桂0123执恢1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12-28
案件内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何绍俊、李小荣、陆行印: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与被执行人何绍俊、李小荣、陆行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告我院,被执行人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和案件受理费。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