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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华、张胜利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2)黑0833执恢147号
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抚远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3-17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赵丽华,女,1960年3月18日生,身份证号码23900419********,住抚远市。

被执行人:张胜利,男,1966年10月28日生,身份证号码23260219********,住抚远市。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2014)抚民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014)抚民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规定,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2014)抚民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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