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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思高达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京0491民初15207号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11-25
案件内容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491民初15207号

当事人:

原告: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

法定代表人:宋吉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启萌,北京同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东,北京同清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思高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力嘉路108号B栋B6-06。

法定代表人:李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思高达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

审判员:

审判员董学敏

书记员:

法官助理张圆

书记员周永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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