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杨磊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陕0112民初26696号
案由: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12-29
案件内容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2民初26696号
当事人: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欢,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中营,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杨磊,男。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磊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审判员薛敏丹
书记员:
书记员袁诠嵘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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