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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增荣与陕西高新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酒店会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1)西执仲字第0004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4-12-22
案件内容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1)西执仲字第00041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惠增荣。

被执行人陕西高新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白南路**。

法定代表人韩彬杰,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惠增荣与被执行人陕西高新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酒店会员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调字(2009)第61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惠增荣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1年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1700元及利息。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惠增荣于201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具书面申请,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调字(2009)第610号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韩奎生

审判员张治华

审判员康耀先

书记员:

书记员李唯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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