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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道勇申请杜明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案号: (2020)湘1022执865号之一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29
案件内容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1022执865号之一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蔡道勇,男。

被执行人:杜明泽,男。

被执行人:肖满桃,女。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道勇与被执行人杜明泽、肖满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蔡道勇于2020年10月30日以与被执行人杜明泽、肖满桃达成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09)宜民一初字第52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左亚军

审判员封加军

审判员魏益红

书记员:

书记员邓雅真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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