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道勇申请杜明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案号:
(2020)湘1022执865号之一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29
案件内容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1022执865号之一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蔡道勇,男。
被执行人:杜明泽,男。
被执行人:肖满桃,女。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道勇与被执行人杜明泽、肖满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蔡道勇于2020年10月30日以与被执行人杜明泽、肖满桃达成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09)宜民一初字第52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左亚军
审判员封加军
审判员魏益红
书记员:
书记员邓雅真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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