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殿春丹申请执行黑龙江喜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1)黑0602执恢185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7-02
案件内容
焦殿春、黑龙江喜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焦殿春申请执行黑龙江喜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萨民二初字第50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8218.5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已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此案至此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06)萨民二初字第50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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