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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荣、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鄂0304执602号
案由: 劳动争议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6-28
案件内容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304执60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柳正荣,女,1951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工人,住湖北省十堰市郧县。

被执行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大桥南路**。组织机构代码:673673066。

法定代表人:陈伦宏,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柳正荣与被执行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2017)鄂0321民初54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柳正荣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18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审判员王军

书记员:

书记员裴东东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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