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立、韩科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浙0281执164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6-18
案件内容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281执1646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陈建立,男,1982年7月4日出生,住浙江省余姚市。
被执行人:韩科达,男,1980年11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余姚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建立与被执行人韩科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浙0281执16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严波
审判员汪惠萍
审判员卢斌
书记员:
代书记员周瑜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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