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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衢州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浙0802执2081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6-05
案件内容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浙0802执2081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浙江云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30802751151379Y,住所地:衢州市新桥街城隍庙**楼**。

法定代表人:李云游,董事长。

被执行人:衢州万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衢州市新桥街****。

法定代表人:王万根,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万根,男,1968年3月3日生,汉族,住建德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浙江云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衢州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王万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财产调查措施,现被执行人王万根有房产他案处置待分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债权为1239000元,实现的债权金额为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叶志新

审判员姜春生

审判员吴雯雯

书记员:

书记员崔苏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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