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沛荣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5)甬余执民字第5366号
案由:
劳动争议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8-23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芦沛荣,女,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百丈岙组1队。
被执行人:余姚市金弘利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阳明街道康山村。组织机构代码:720478301。
法定代表人:唐黎明,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芦沛荣与被执行人余姚市金弘利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全额履行本案执行标的,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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