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标、安徽省凤阳县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绪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9)皖0403执1925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8-26
案件内容
王正标、安徽省凤阳县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绪萍:
你与张书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4民终761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书祥于2019年08月0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8月09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立即支付:12000000元及执行费用。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南龙湖路支行
账户名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账号:18×××8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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