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黔0403执2534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1-13
案件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
杨凡曾: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黔0403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申请执行杨凡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于2021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一份,证明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义务,该案已实际执行完毕。
至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403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即本院(2021)黔0403执253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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