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胜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9)粤0203执619号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2-24
案件内容
李招胜:
关于本院刑庭移送执行李招胜罚金一案,根据本院2019年3月12日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0203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李招胜应当履行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义务。因李招胜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经执行,李招胜已履行完毕上述义务。至此,本院(2019)粤0203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李招胜应当履行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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