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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晨与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熊家桥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5)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0110-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5-05-25
案件内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0110-2号

当事人:

原告黄晨,男,198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

被告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家桥。

被告熊家桥,男,197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晨诉被告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被告熊家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建斌于2015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晨撤回起诉。

审判员:

审判员周鸿冰

书记员:

书记员叶俊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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