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晨与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熊家桥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5)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0110-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5-05-25
案件内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0110-2号
当事人:
原告黄晨,男,198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
被告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家桥。
被告熊家桥,男,197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晨诉被告武汉云赞服饰有限公司、被告熊家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建斌于2015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晨撤回起诉。
审判员:
审判员周鸿冰
书记员:
书记员叶俊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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