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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文军与张振宁担保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陕0581执805号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韩城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29
案件内容

强文军、张振宁:

强文军与张振宁担保纠纷一案,韩城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作出(2020)陕0581民初9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张振宁偿还给强文军15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650元。该法律文书生效后,因张振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强文军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张振宁已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将150000元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张振宁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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