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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战、危金旺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闽0582民初3272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12-22
案件内容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闽0582民初3272号

当事人:

原告:许文战,男,198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被告:危金旺,男,1976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化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许文战与危金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许文战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许文战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许文战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25元,由许文战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丁盛立

书记员:

书记员黄超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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