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战、危金旺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1)闽0582民初3272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12-22
案件内容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闽0582民初3272号
当事人:
原告:许文战,男,198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被告:危金旺,男,1976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化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许文战与危金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许文战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许文战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许文战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25元,由许文战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丁盛立
书记员:
书记员黄超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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