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杨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冀1026执206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1-02
案件内容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026执2067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杨洋,男,198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文安县。
被执行人杨伟,男,198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新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杨洋申请执行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1026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冀1026执2067号案件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程序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张海秋
审判员杨建民
审判员李健
书记员:
书记员纪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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