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杨洋、杨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冀1026执206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1-02
案件内容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026执2067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杨洋,男,198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文安县。

被执行人杨伟,男,198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新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杨洋申请执行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1026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冀1026执2067号案件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程序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张海秋

审判员杨建民

审判员李健

书记员:

书记员纪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