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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某某、尹某某与被申请人常宁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湘0482执保33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3-25
案件内容

申请人:王某某,男,1963年2月28日生,汉族,湖南省桂阳县人,高中文化,自由职业,住桂阳县城关镇龙潭中路。

申请人:尹某某,男,1969年1月12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大学文化,国家工作人员,住常宁市宜阳街道办事处青阳中路。

被申请人:常宁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宁市宜阳办事处青阳北路。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王某某、尹某某与被申请人常宁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未足额冻结,该案作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周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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