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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亿泰纺织品染整有限公司与陈兵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粤0118民初129号
案由: 劳动争议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8-21
案件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118民初129号

当事人:

原告:增城市亿泰纺织品染整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石滩镇三棵竹,机构代码:914401837397415956。

法定代表人:吴炳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龙龙,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兵,男,1975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珙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增城市亿泰纺织品染整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兵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受理本案,并于2019年1月11日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诉讼费通知单》等法律文书,告知原告应于接到上述通知之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10元,但原告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上述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增城市亿泰纺织品染整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审判员涂玉田

书记员:

书记员关慧怡

莫小惠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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