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好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刘学金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2)鲁0214执1904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7-04
案件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14执1904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青岛好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黄河三路169号鑫欣家园19号楼171网点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0814221678。
法定代表人:周景国,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刘学金,男,1989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沂水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青岛好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学金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4民初1128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为101619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4执19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纪华华
审判员宁广志
审判员张孝振
书记员:
书记员丁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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