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港华包装厂与浏阳市关口花灯花炮厂、周举名、张银辉执恢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湘0181执恢372号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6-12
案件内容
浏阳市港华包装厂:
本院执行的浏阳市港华包装厂与浏阳市关口花灯花炮厂、周举名、张银辉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8年7月2日作出(2018)湘0181执14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浏阳市港华包装厂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20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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