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朱文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津0101执105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6-29
案件内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津0101执1058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住所地天津市和平路解放北路104号。
法定负责人:张弭,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文杰,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玉雯,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朱文亮,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市塘沽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与被执行人朱文亮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20)津0101执10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宋松
审判员孔敬
审判员郑雅琴
书记员:
书记员侯玉昆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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