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徐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6)湘0602民初37号之一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04-21
案件内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湘0602民初37号之一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6年5月19日对原告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徐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湘060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中,案号不规范,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该民事判决书第一页“(2016)湘0602民初第37号”的案号补正为:“(2016)湘0602民初37号”。
审判员:
审判长胡波
审判员周莉
审判员李莹
书记员:
书记员刘芳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