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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被申请人唐秋香行政追缴决定一案诉前财产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案号: (2018)湘1021执保176号
案由: 财产保全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8-02
案件内容

桂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唐秋香:

关于申请人桂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被申请人唐秋香行政追缴决定一案诉前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18)湘1021财保49号行政裁定书,于2018年7月31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执行员徐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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