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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洋、杨志晓、梁月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7)粤0904执66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7-16
案件内容

刘智洋、杨志晓、梁月清:

申请执行人刘智洋与被执行人杨志晓、梁月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执行通知履行(2016)粤0904民初31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清偿了借款本息31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被执行人并缴纳了案件执行费2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粤0904民初31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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