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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水林;西宁市城东区丽锦宾馆;王文华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青0102执2080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0-14
案件内容

申请人:梁水林,身份证号4290061967********,男,1967年9月1日出生,汉族,系湖北省天门市麻洋镇河口村**村民,住该村**。

被执行人:王文华,身份证号码4223021982********,男,1982年10月7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群众,户籍地湖北省赤壁市赤壁镇小柏山村**,现住西宁市城**朝阳东路民惠城小区**。

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东区丽锦宾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0102MA75T2AL31),住所地:西宁市城**泉景路****楼**商铺。

经营者:马文丽,身份证号码6321231991********,女,1991年1月30日出生,汉族,系西宁市城东区丽锦宾馆业主,群众,,住西宁市城**泉景路**

申请人梁水林与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东区丽锦宾馆、王文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20)青0102民初192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东区丽锦宾馆、王文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人梁水林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文华已全额履行完毕(劳务工资6000元,案件受理费65元,共计606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50元。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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