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巨达、李乔军、李福军、李红英、李桥英与被执行人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湘1024执299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6-30
案件内容
李巨达、李乔军、李福军、李红英、李桥英、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巨达、李乔军、李福军、李红英、李桥英与被执行人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已履行完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2019)湘10湘1024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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