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与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渝0235执1413号
案由:
劳动争议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7-12-19
案件内容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渝0235执1413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王浩,男,1986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太和县。
被执行人: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云阳县人和工业园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762686344Q。
法定代表人:毛良模。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浩与被执行人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2月7日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7)渝0235执1413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罗发明
书记员:
书记员苏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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