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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得利斯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案号: (2018)鲁0782执2172-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11-21
案件内容

被罚款人:诸城市得利斯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诸城市昌城镇东老庄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车秀花与被执行人诸城市得利斯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诸城市得利斯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罚款50000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书面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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