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黄佑娥与钭卫东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赣0423民初1456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7-15
案件内容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赣0423民初1456号

当事人:

原告黄佑娥,女,1944年7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武宁县人,退休职工,住武宁县。

被告钭卫东,男,1967年3月18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建德县人,经商,住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

审理经过:

原告黄佑娥与被告钭卫东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原告黄佑娥于2019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黄佑娥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佑娥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黄佑娥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王忠燕

书记员:

书记员唐诗瑶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