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与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0)辽0104执保237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4-24
案件内容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与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名下辽A×××××车辆。至此,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04民初71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姜滨
书记员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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