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香玉、梅州金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粤1403执1734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1-09
案件内容
任香玉等93人、梅州金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任香玉等93人与梅州金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93宗,申请执行标的13289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强制执行到位733617.08元,经本院依法按你们各自申请的标的额按77%的比例分配,实际领取10312元,余款由你们各自自愿放弃,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至此,任香玉等人向本院各自申请执行的生效民事裁定书中确定的工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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