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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渝0108民初13232号
案由: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8-08
案件内容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渝0108民初13232号

当事人: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开区丹龙路**,注册号:500902000008409.

诉讼代表人: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洪,女,1994年2月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

被告: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中新镇三迳村深氹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详。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证据不足,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6月25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589元,减半收取12294.5元,由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院决定免收)。

审判员:

审判长杨忠

审判员谭学兰

人民陪审员田锦秀

书记员:

书记员王艺姝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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