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渝0108民初13232号
案由: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8-08
案件内容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渝0108民初13232号
当事人: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开区丹龙路**,注册号:500902000008409.
诉讼代表人: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洪,女,1994年2月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
被告: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中新镇三迳村深氹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详。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广州世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证据不足,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6月25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589元,减半收取12294.5元,由原告重庆银杏光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院决定免收)。
审判员:
审判长杨忠
审判员谭学兰
人民陪审员田锦秀
书记员:
书记员王艺姝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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