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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仁镯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案号: (2015)舟普六执民字第204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7-09-30
案件内容

被拘留人陈仁镯,男,1956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三门县。

本院在执行(2015)舟普六执民字第204号申请执行人刘苏跃与被执行人陈仁镯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拘留人陈仁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陈仁镯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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