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胡求红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赣1129执524-2号
案由:
保险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万年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6-16
案件内容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赣1129执524-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5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954233171R(1/2)。
负责人:吕魏,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胡求红,男,1972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赣1129民初183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其与被执行人胡求红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胡求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本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万年县人民法院(2021)赣1129执5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廖建新
审判员胡颖辉
审判员喻欢
书记员:
书记员李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