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因犯抢劫罪没收作案工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18)湘1228执118号
案由:
刑事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8-07
案件内容
本院于2018年4月17日立案受理的李梅因犯抢劫罪没收作案工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梅所使用的作案工具魅族手机一台予以了网上拍卖,但未拍卖成功,对于魅族手机一台依法予以退还本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